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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理交通違規檢舉制度』 遏止交通檢舉亂象杜絕達人與魔人

提議者 YELLOW

已附議54 (尚餘58日)

尚須494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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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6-04-11
檢核
2026-04-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交通違規檢舉制度原意在於補足警力不足、維護交通秩序,惟實務上已出現少數民眾長期、大量、近乎職業化之檢舉行為,導致制度有被濫用之虞,甚至造成行政資源排擠與社會對立。

無差別式的檢舉方式導致用路駕駛人開車都無法專心於車況,更多的是在注意地上標線,深怕因閃避路邊行人或車輛壓線被其他人員檢舉!

為兼顧「公共安全」與「制度公平性」,建議進行以下改革:

一、設立每人每月檢舉上限(建議每月5件精準式檢舉)
讓檢舉回歸「補充執法」本質,而非變成個人長期大量操作的工具。

二、全面實施實名制(手機+身分證綁定)
避免多帳號、重複註冊等規避限制的情形,確保每一件檢舉都具備責任歸屬。

三、建立例外條款(重大違規不受限制)
如危險駕駛等重大危害行為,仍可不限件數檢舉,以維護公共安全。

 

利益與影響

(一)正面效益

防止制度濫用,回歸立法初衷
避免檢舉制度淪為少數人「密集蒐證工具」,回歸維護交通安全的本質。
降低社會對立與民怨
現行制度易引發「檢舉達人 vs 一般用路人」對立,透過合理限制可減少衝突。
提升行政效率與資源分配
減少大量重複或低價值案件,讓警方與審查單位專注於重大違規。
保障檢舉制度長期可持續性
避免因濫用而導致制度被全面檢討甚至廢除,維持其正當性。

(二)可能影響與配套建議

影響熱心民眾檢舉意願
→ 建議保留「重大違規例外條款」(如危險駕駛不受上限限制等)


減少政府稅收及可能降低違規被檢舉機率
→ 應同步強合格之道路執法(如科技測速、AI影像辨識)補足

 

結語:
道路駕駛理應是專心於路況提升用路人安全,而並非成讓制度成為濫用的工具

本提案並非反對檢舉制度

我們希望的是一個:

能維護交通安全
也能讓一般民眾安心生活
不會被少數人過度操作的制度
請支持建立一個更公平、更合理的交通檢舉環境

 



執行時間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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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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