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筱薇雅
起源:
關於2019年公投與大選脫鉤後,其起因於2018年為公投案大增,多達10案,+上2018的九合一大選(最多一人為5票),所以當時一人最多達15張選票。
而近期公投案件有一案是公投綁大選,以下是假設諾此案公投通過後的折衷解方與討論。
提議:
現行有規定公民投票日前需要辦五場發表或辯論會
現行有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日九十日前,公告投票日期、公民投票案之編號、主文、理由書、發表或辯論會的辦理期間。
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每二年舉行一次。
全國公民、選務人員、戶政機關及其公投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