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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金管會應將上市櫃公司生技醫療類股納入必須編制企業社會責任書範圍

提議者 Daniel C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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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8-03
檢核
2017-08-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0-0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金管會2014年以經營民生相關業務,直接面對消費者或具一定規模以上企業,其活動對環境及社會影響甚巨為由,要求食品業,金融業,化學工業及實收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之企業應編制CSR社會責任書,惟生技醫療業卻未納入,然該產業之醫療及保健產品影響民眾健康安全更勝食品業,故建議亦應納入強制編制CSR報告書範圍。

利益與影響

提升上市櫃公司公司治理結果,並降低一般民眾及投資人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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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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