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宸光
檢核未通過
「農地集團栽培經營管理中心」由農糧署與各地農會建立,分佈北中南各地區,以書面資料填寫設施及種植蔬果,而無力耕作及年事已高者,將農地資料存檔於「農地集團栽培經營管理中心」作為媒介,若有青農有意擴大經營,需到場辦理即可承租。
引介地主與專業農民簽訂三方協議書,把原本口頭約定的農地耕作,改採書面化協議,再由農會規劃集中生產區域及栽培經營作物。目的是為促進農地集中利用及農村產業活化,利於農民生產維持生計,再配合農會輔導取得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QR-code),如此消費者知道來源是哪裡的,安心採購。再輔導農民其他的行銷通路,如協助開發食品廠、原物料工廠、企業公司等行銷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