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酒駕、毒品、精神殺人及重傷害等罪唯一死刑

提議者 阿榮

已附議8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12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1-02-12
檢核
2021-02-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4-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酒駕新聞時有所聞,一個酒駕者就毀了一個人生命或一個甚至多個家庭破碎,為什麼酒駕者可以剝奪別人生命傷害他人家庭?

現時各類毒品氾濫且使用、販售、贈予..等等行為越來越多,且毒品使用之年齡曾也越趨年輕;同志也充滿毒品施用者,傷害身體健康與傳播性病,實在嚴重,未成年年輕族群禁不起誘惑常常陷入毒品之路而無法擺脫造成人生遺憾。

犯傷害致死或致重傷害、重傷害致死或因精神疾病犯傷害致死或致人重殘重傷害或致死或無法自理生活者,及剝奪他人生命殺人,包括因各種各類精神疾病殺人者,也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社會極大恐慌和遺憾,人人自危。

利益與影響

國家對於酒駕、毒品、傷害致死、殺人及重傷害、重傷害致死, 或各類精神疾病之影響所犯之重傷害、傷害致死、重傷害致死、 殺人等等之罪的刑度過輕且過於簡化,無法有效嚇阻犯罪維護治安, 社會大眾人心惶惶,作奸犯科囂張猖狂,善良百姓處處危機,無所適從。

政府主管機關必需正視問題,對於任何酒駕、毒品、精神疾病殺人、 重傷害等罪必需零容忍,酒駕者處死刑;施用、持有、販售、 贈予...等等任何各級毒品處死刑; 殺人或因任何精神疾病問題殺人者亦處死刑; 傷害致死及因各類精神疾病問題所犯之傷害致死處死刑; 重傷害及重傷害致死包括因精神疾病致重傷殘致無法自理生活或死亡者處死刑。刑度加至最重方能有效嚇阻犯罪。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