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訂定違規小廣告單等.違規廣告設置物於公私有物、所等有不可回復損壞情事之“刑法”罰則。

提議者 paul 林

已附議13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66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0-22
檢核
2017-10-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2-22
訂定違規小廣告單等.違規廣告設置物於公私有物、所等有不可回復損壞情事之“刑法”罰則。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立法修訂全國廣告物管理辦法;訂定違規小廣告單等.違規廣告物於公有物、所有不可回復之損害情事之“刑法”罰則而非侷限於斷話與罰款罰則,以有效嚇阻違規業者回復全國市容榮景,並需落實環保稽查人員查處責任與人身保護機制。

利益與影響

台灣各地大小街道的電線桿、變電箱等..路邊隨處張貼違規小廣告單或懸掛、放置硬質廣告物,無一倖免,所有留下來的雙面膠及殘膠根本無法去除,已嚴重破壞台灣街道市容,此違規廣告物長期的危害與破壞之亂象隱患是不容小覷。而政府也長期拿不出更有效之管理辦法,只有任由違規業者無地放肆的繼續違規下去。

這小小廣告單撕了又貼,甚至還故意貼在電桿高處,伸手碰不到的地方,環保人員為了要撕掉,還要自備伸縮鐮刀,才能費力撕除,但所留下來的雙面膠殘膠呢?違規業者是去了又來,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生生不息啊!儘管官方有祭出重罰,業者還是能貼多高就貼多高,根本罰不怕,而且上頭留的電話,多半是易付卡,抓不勝抓,全國各地沒有一個地方能逃過,尤以都會區違規廣告最為猖獗。

違規業者的廣告獲利與罰款是天差地別,根本就是罰不怕,如果沒有一個更有效之警惕或刑法罰則,醜陋的雙面膠及殘膠將永遠會是你我台灣街道市容景象的傷疤!

7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