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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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制大型犬隻飼主保第三責任險。臺灣大型犬、特殊犬隻的管理待加強,希望以此提案近一步規範台灣飼主,並更有調理的管理寵物相關資訊,避免可能 因為疏忽使犬隻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以德國為例,德國的部分邦政府規定犬隻飼主必須保有第三責任險,特定犬種的保費甚至會比其他犬隻貴。)
二.增設犬隻飼養執照,並以線上考試執行。考試內容以基礎寵物之常識為主
強制飼養大型犬隻前必須完成兩小時的免費線上課程,課程內容為犬隻習性、飼養、醫療、相關法律常識,並進行線上考試,通過考試才可進行大型犬隻飼養與登記。 (以瑞士為例,瑞士聯邦法要求飼主飼養寵物前需要完成飼主教育,內容包括飼養理由、飼主義務、健康及營養知識、相關法律等。)
三.若進行寵物登記前考取飼養執照,可增加寵物登記之補助。如:提高疫苗補助、疫病補助、免費健康檢查等 臺灣現行的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犬隻飼主必須辦理寵物登記,但民國87年至今真正有寵物登記的飼主卻只有七成,成效不佳。以110年的雲林縣為例,寵物絕育補助名額為3000隻,公母每隻分別為700與1400元,時間為3/1至10/31,一旦經費用盡或時間到期,只能等到明年3月才能申請,這同時也降低了寵物登記的意願。故此提高登記獎勵以增加飼主進行寵物登記意願,實行對象不僅限於大型犬隻飼主,鼓勵非大型犬隻的飼主考取飼養執照。
一.加強飼主對於犬隻飼養的責任感。
二.藉由測驗來提升飼主照顧品質。
三.降低棄養的案件與流浪犬的數量。
四.減少寵物犬攻擊案件。
五.提高寵物登記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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