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duckeva
檢核未通過
一、建議事項:
以「健康捐」穩定財源,強化護理人力結構
針對含添加糖量超過5公克/100毫升之飲料(含包裝飲料、手搖飲、現泡飲品)課徵健康捐,標準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與英國「Soft Drinks Industry Levy」制度設計,符合健康風險控管依據。
依據飲料含糖量分為基本與加成稅率(例如超過8公克/100毫升者加徵更高稅額),促使業者研發低糖、無糖商品,亦保障消費者選擇權與健康。
WHO 於2015年發布的《成人與兒童糖攝取指引(Guideline: Sugars intake for adults and children)》中建議:自由糖(free sugars)攝取應低於每日總熱量的10%,最佳為5%。一般成年人每日熱量建議攝取為2000大卡:10% ≈ 50公克糖,約等於10顆方糖5% ≈ 25公克糖,約等於5顆方糖,換算回來,一杯500毫升的飲料若含糖量為5公克/100毫升,即總共含25公克糖,就已達每日健康糖攝取建議上限
英國的「Soft Drinks Industry Levy」設立了三級課稅制:
每100毫升糖含量 ≦ 5g → 不課稅;
每100毫升糖含量 5.1~8g → 課徵標準稅率;
每100毫升糖含量 > 8g → 課徵較高稅率
二、政策利益與社會影響:促進健康、改善醫護、健保永續三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