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淡情無愛
檢核未通過
壹、前言與政策背景
• 警察為國家社會安全的第一線防線。
• 基層警員負責治安、巡邏、查緝,工時長、壓力大、風險高。
• 2025年立法院雖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所得替代率上限提升至80%。
• 實際上僅服務年資滿36年以上者方可享有80%替代率。
• 多數基層警員年資集中於20至30年,無法實際受益。
• 現行制度形成「看的到吃不到」的政策落差,造成基層士氣低落。
• 本計畫目的:
• 建立「年資比例補償制度」。
• 提供每年實質回饋,非僅限於退休後領取。
• 讓服勤優異、年資達標的警員獲得即時肯定與補償。
貳、法制依據與憲法分析
一、法律依據條列
1.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4條、第36條(所得替代率之適用規定)
2.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第19條、第26條(年資與所得對應計算)
3. 《財政紀律法》第6條、第8條(中央與地方預算之合法性原則)
4. 《預算法》第62條(特別預算條件與使用)
5. 《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9條(地方自治機關警力支出自主性)
二、大法官釋憲參照
1. 釋字第717號:退休制度應保障人民合理信賴,須符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
2. 釋字第666號:差別待遇須具正當目的與必要性,保障憲法第7條平等權。
3. 釋字第782號:退休改革須兼顧國家財政、制度平衡與人員屬性。
4. 釋字第391號:保障基層公務人員合理權益,不得以制度性剝奪為由排除保障。
參、現況問題與需求分析
一、制度落差現況
服勤年資:所得替代率「實領退休金(月)」※以底薪 52,500 元估算
36年以上:80%「約新台幣 52,000 元」
30年:69.5%「約新台幣 45,000 元」
25年:60.75%「約新台幣 39,000 元」
20年:52%「約新台幣 33,000 元」
二、基層困境具體列舉
1. 勤務高壓、假日輪班,平均每日工時10小時以上。
2. 假勤制度不透明,部分偏鄉缺乏補休與補償制度。
3. 考績標準主觀,優異等第難以取得,影響升遷與退休福利。
4. 高風險勤務報酬有限,面對暴力、詐騙、毒品等,無相對補償。
5. 福利遞延至退休後,不具即時激勵功能。
6. 年資達標者無實質保障,制度設計與實際工作脫節。
肆、計畫設計與內容
一、計畫名稱
• 「基層警員年資比例補償與即時回饋制度」(簡稱:基警回饋計畫)
二、實施對象
1. 現職於警政署所屬單位之三線三星以下警佐及一般警員。
2. 近三年考績達乙等以上,無重大懲處紀錄。
3. 年資達15年以上者優先納入計畫。
三、制度設計
(一)年資回饋金制度(每年發放)
年資:年度補償金額(新臺幣)
15年:15,000 元
20年:25,000 元
25年:35,000 元
30年:45,000 元
35年以上:60,000 元
• 補償金每年由警政署統一撥付,於年終時發放。
• 性質為「非薪資收入」,依法列為補助款,免納所得稅。
(二)特優績效激勵金(可兼領)
1. 獲得內政部或警政署「績優單位」、「優良警察」表揚者:
• 每年加發獎勵金 10,000 元。
2. 偵破重大刑案、打擊毒品、人口販運等:
• 經所屬單位提報審查,核發個別績效補償。
伍、財源規劃與法制建議
一、中央預算來源
1. 由警政署編列「基層福利補償專案預算」。
2. 納入年度中央總預算,依《預算法》第62條特別預算機制辦理。
3. 透過行政院專案函報立法院審議通過。
二、地方政府配套
1. 各縣市政府得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設置「警勤獎勵基金」。
2. 鼓勵地方企業捐贈公益財源,設立「警勤信託帳戶」由警察局統籌。
3. 地方議會得審議專案福利補助金,以增加地方基層員警福利補充來源。
陸、預期效益
1. 提升士氣:以即時激勵取代延後發放之退休年金虛值感。
2. 人力穩定:降低提前離職與中年轉業意願。
3. 治安提升:促進基層警力投入強度與效率。
4. 制度典範:提供公務員其他部門福利改革之參考模式。
柒、後續推動與監督建議
1. 成立「基層福利專案推動小組」:
• 主責機關:行政院。
• 成員單位:內政部、主計總處、退撫基金管理會等。
2. 每年度向立法院提出計畫推動報告,接受質詢與滾動修正。
3. 設立「民眾監督平台」:
• 公開各地年度補償金發放情形、人數、受益對象比例。
4. 與基層警察工會協調,建立申訴與建議回饋機制。
一、主要利益(Benefits)
1. 提升基層士氣與榮譽感
• 即時回饋制度取代退休遞延補償,讓年資累積有可見、可感的獎勵。
• 年資與表現越好,補償越多,有助於建立正向激勵循環。
2. 強化人力穩定與降低流失率
• 減少基層警察提早退休或轉職情形,延長經驗成熟警力的服勤年限。
• 穩定地方治安基礎人力,減輕新進人員訓練與適應壓力。
3. 促進基層實務表現與公共安全
• 特優績效加給與重大勤務補償,鼓勵警員積極辦案與主動參與高風險勤務。
• 可望提高破案率與勤務效率,進而改善治安數據與民眾滿意度。
4. 建立制度正義與公務典範
• 修補目前「看得到、吃不到」的退休制度缺口,彰顯國家對基層公務人員貢獻的重視。
• 可作為其他高壓性質職務(如消防、監所、醫護等)的政策參考,創造連鎖正面效應。
二、政策影響(Impacts)
1. 財政負擔合理可控
• 採取「逐年撥補」、「依年資層級發放」,平均每名警員每年補償約1.5萬至6萬元,分散在整體公務預算中支出可控。
• 屬「非薪資性補助」,不納入退休基金精算範圍,避免破壞退撫制度平衡。
2. 政治與社會回響正面
• 基層警察族群為穩定、公信度高的民意來源。落實該政策有助政黨或候選人形塑「挺警愛民」形象。
• 政府藉此回應第一線警力實務需求,有助化解警界長期對政策偏差的不滿。
3. 地方政府施政競爭與合作空間擴大
• 地方若能結合企業公益資源設立「警勤信託帳戶」,不僅強化本地治安,也有助地方長官樹立政績。
• 激勵各縣市創新福利政策,促進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展公務人力資源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