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拜哺
檢核未通過
符合SDGs第十二項永續的消費與生產模式
問題現況說明:https://news.ebc.net.tw/news/living/326451
現今政府提倡減塑並推廣使用環保杯,但每家飲料店的杯子容量皆各有不同,讓人想使用環保杯卻因不知容量而造成困擾,有些人可能因為自帶環保杯容量與店家不合而只好改用店家提供的杯子,這樣的困境難道不會讓提倡的減塑多了一層困難嗎?目前臺灣飲料店的杯裝有分小、中、大,甚至特大杯的區別,但在同樣名詞定義下卻有不同的容量,讓消費這無所適從。
舉例而言:大多飲料店的大杯多為600~700ml,但超商的大杯卻是480ml,要加到特大杯才會與一般飲料店的大杯相同容量
既然每個飲料店的容量不同,那為何有些飲料店只有中杯與大杯,區分意何在?如果容量不同,那為何不直接寫大小杯並標示容量之差異呢?
目前各種類店家最大杯之容量:
手搖飲料店容量:約700ml
速食店飲品容量:約600-900 ml
咖啡飲品容量:約450-660ml
目前各種類店家中、小杯之容量:
各大超商:小杯240/中杯360
手搖:中杯460-500
85度c:小杯360(美式&拿鐵)
麥當勞:小杯(冷)350/470(熱)220
現今飲料店杯裝小杯(400ml以下)不常出現,但咖啡店與連鎖超商較常出現小杯
政策主張及建議:
統一小、中、大、特大杯之容量,規定每個飲料店若無可比較之杯子請以大杯、小杯為區別,建議可以200ml為等差,小杯200ml、中杯400ml、大杯600ml來區別。
冷熱則按各店家需求作替換,店家可在不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之規定自行做出廣告差異。
後續帶來之影響與效益:
1.飲料杯大小容量材質規格統一,回收方便好整理。
2.現行循環杯也能統一規格,隨處皆能用。
3.環保杯銷量增,提高受眾使用意願;也順帶降低吸管及塑膠袋購買使用率。
4.市場透明,民眾比價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