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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制度更改:保證金下修、選舉經費上限

提議者 小雞

已附議5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10-08
檢核
2020-10-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07
參選制度更改:保證金下修、選舉經費上限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在台灣參與選舉的門檻過高,導致許多人的聲音被忽略,讓民主反而變成財團、有錢人的遊戲,並且有違反憲法平等參政權的疑慮,所以提出保證金適度降低的想法。 

 

 

  • 當前台灣的選舉保證金如下:
  • 總統、副總統: 1500萬
    立法委員(區域): 20萬 
    立法委員(不分區): 20萬 
    直轄市市長選舉 :200萬 
    縣(市)長選舉 :20萬
    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12萬 
    村(里)長選舉 :5萬
    直轄市議員 :20萬 
    縣(市)議員 :12萬
    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 :5萬

 

希望調整成下方建議數值,但可依照整體規劃作數值上調整,只要降低即可。

  • 總統、副總統: 500萬
  • 立法委員(區域): 3萬
  • 立法委員(不分區): 5萬
  • 直轄市市長選舉 :20萬
  • 縣(市)長選舉 :10萬
  • 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1萬
  • 村(里)長選舉 :5000
  • 直轄市議員 :5萬
  • 縣(市)議員 :5萬
  • 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 :1萬

 

2.降低保證金之外,令額外廢除 每票給與政治補助金的模式,只於達到保證金門檻即可取回保證金,並且限定最高參選使用經費不得高於該政務官職位之任期內 4年薪水之上限80%,例如:一個直轄市的議員,四年法定收入總數不過552萬元,則選舉經費不得超過441.6萬。

 

 

 

 

利益與影響

優點:

1.減少參政的困難度,真正達成多元民主聲音的社會。

2.避免使用過高的選舉經費,導致後續要找其他方式撈回來。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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