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台灣人
已附議3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3個附議
建議未來當主管機關,要設置測速照相或區間測速架設時,需請員警或第三方機構在道路離峰時段行駛過後,提出最佳限速,以此速限設置測速照相或區間測速,規範三個月內為勸導期,不開罰,並在期間內收集相關數據,如果出車禍的次數,沒有減少,反而且增加,造成更嚴重的堵塞,應立即停用該設備,並且規劃更好的道路讓用人安全使用。
建議未來當主管機關,要設置測速照相或區間測速架設時,需請員警或第三方機構在道路離峰時段行駛過後,提出最佳限速,以此速限設置測速照相或區間測速,規範三個月內為勸導期,不開罰,並在期間內收集相關數據,如果出車禍的次數,沒有減少,反而且增加,造成更嚴重的堵塞,應立即停用該設備,並且規劃更好的道路讓用人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