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前台暱稱001
已附議35 (尚餘9日)
尚須4965個附議
要違法就做好受懲罰的準備,一步一步根治台灣慣老闆文化
1. 檢舉者必須確保其匿名完整度,保護吹哨者。讓員工可以更放心的檢舉公司違法。
2. 提供檢舉成功獎金,增加大家主動檢舉的意願與動力,協助政府機關監督公司是否手法。
3. 勞基法現存罰則過輕,無法起威嚇作用,如短發加班費多數中小企業僅罰款兩萬。很多公司因此寧願持續繳交低額罰款也不改善。
對於人民
1. 保護吹哨者可提高檢舉意願,可有效提升揪出違反勞基法企業的效率。
2. 理由同上,提供獎金可增加員工檢舉的意願。即使只提供罰款之10%相信也可立竿見影。
3. 當社會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減少,相對的勞工保障就會提升,社會整體品質也會提高。
對於國家&社會
1. 減少違法
2. 民富則國強,當國家內違法企業減少亦即配合國家政策度有所提高,未來國家的成長將會更加順暢。
3. 增加國庫進賬,提高罰款可起有效威嚇作用,亦可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