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劉子維
檢核未通過
本提案並「非」要討論學生應開放穿便服。
強調,本提案在於討論教師於校園內是否應著制服。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上明明寫:為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因此訂定了相關服儀規定,但現今學生於校園內仍須穿著學校衣服(制服、體育服制服、體育服等),分明與所謂的「為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有所衝突,詢問學生、導師、教官等人員得出原因多為:
1.安全問題,穿著學校衣服較安全。
2.方便辨識學生身分,避免不相關人士進入校園。
但,校安事件層出不窮,制服外面店家也買的到,根本起不了甚麼安全、辨識作用,因此本人認為如果要達成上述目的,教師於校園內與學生一樣穿著制服,可更好的達成效果。
首先,一般人可明確分辨出學生與成人之差異,但卻分不清楚大人的身分,一校教師上百名,老師都認不出老師了,更何況是只待三年的學生?
學生不能確定大人的身分是教師、主任、工友,還是潛入校園的殺人魔,如果教師穿著制服便可一目瞭然,發現未著制服的人士便會警覺,更何況公司、警察亦會著制服,並無不妥,且門口警衛也可透過制服辨識教師身分。
因此,如果政府認為學生穿制服可帶來諸多效益,甚至大到可以限縮表現自由等基本人權,那我認為這些效益透過教師著制服一樣可以達到,甚至更好。
學生穿制服有什麼利益,教師穿制服就有什麼利益,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