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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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訴求為推動行政院實施全台廢棄漁具獎勵政策,並藉此保育每況愈下的海洋環保現況。行政院5月曾推動「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內容指出,2018、2019年海岸淨灘之成果內,寶特瓶、鐵鋁罐等資源垃圾平均每年清出410公噸,以生活垃圾與遊憩行為垃圾為大宗,而其中漁網漁具、保麗龍等其他垃圾更高達316公噸,漁業廢棄物也被列為清理重點。
關於廢棄漁網的問題,放眼國際間管理廢棄漁具的案例有:歐盟推動的Fishing for Litter計畫、美國推行的陷阱籠具移除計畫以及同樣為美國推動的Fishing for Energy計畫。美國多個州政府也訂有廢棄漁具的管理措施,如:華盛頓州建立了線上漁具丟失回報系統、廢棄漁具定位通報平台(Report Derelict Gear Sightings)。由國外經驗反觀台灣廢棄漁具管理的現況,國內的廢棄漁具議題尚在起步階段。
近年在台灣周邊海域魚類、鯨豚及海龜等海洋生物誤食海洋廢棄物,受漁具糾纏的事件層出不窮,而西南沿海多縣市的浮筏式牡蠣養殖業所產出的廢棄竹棚與浮具也造成了長年污染海岸的問題,雖然有些縣市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等,都已經逐漸推動廢棄漁網獎勵政策,但國內尚無明確而全面的政策與立法管理廢棄漁具。以台南市為例,儘管台南市的廢棄漁具管理逐見成效,卻因地方的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衍生漁民配合回收後,無法處理大量廢棄漁具的問題。因此,我們訴求行政院實施全台灣廢棄漁具回收獎勵政策。
台灣是個四面環海的海島國家。或許有人認為,海洋如此浩瀚,資源如此豐盛,是一個「無盡藏」的天然寶庫,取之不盡、也用之不竭。然而,這個天然寶庫早已受到人類自私無理的戕害,傷痕累累,造成海洋廢棄物的問題,海洋生態的破壞。這些漁業廢棄物包含了漁網、浮球、保麗龍、牡蠣及文蛤殼等。這些海洋廢棄漁具若能得到有效的再利用,不僅能保育我們美麗的海洋,更能化腐朽為神奇,創造新的經濟價值。以廢棄漁網為例,若能直接回收到適當管道,後端可有廠商重新再製成新漁網,便可替漁網創造第二生命。根據調查,廢棄漁網的問題直接影響海洋生物與棲地。新北市曾在2018年發生2件海龜遭廢棄漁網纏繞案件,澎湖灣2019年也有1件鯨豚被玻璃網纏繞擱淺案件;而根據2019年台中市環保局針對梧棲漁港海底垃圾的調查結果更發現,海底滿佈廢棄漁網、繩索、輪胎、玻璃及鐵鋁瓶罐,甚至還有廢棄的馬桶及腳踏車等垃圾,種類令人難以想像。台灣被海洋環護、受海洋餵養,如果恣意糟蹋海洋資源,未來必將遭受海洋的反撲,唯有順應海洋脈動的節律,呵護海洋生態的平衡,才能與之永續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