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請行政院與立法院修法賦予教師合法罷工權,強化基層教師談判籌碼與權益保障,從根本改善教育現場危機

提議者 馮先生

已附議174 (尚餘22日)

尚須4826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6-06-11
檢核
2026-06-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案由與背景 台灣短期內已發生第三起教師不幸自殺案件( 2026年5月高雄市苓雅區某一所國小自然科嚴老師事件為近期代 表),同時校事會議制度雖於2026年初部分改革, 但仍被基層教師普遍認為不足(校長影響力過大、 分流機制執行不嚴、冤案保障薄弱),導致教師遭受程序霸凌、 不敢管教、選擇防禦性教學或離職。

教師在教科書中被定位為廣義服務業勞工,卻長期被《教師法》與《 勞資爭議處理法》剝奪罷工權。早期教師社會地位與待遇較佳, 較無罷工需求;但如今基層教師已成為校內外權力最薄弱的群體: 在教育部制定待遇與法規時,毫無有效制約能力與談判籌碼; 面對家長與學生時,常因履行管教責任而被視為敵人、 遭受投訴與攻擊。教師的工作權、 身體自主權與身心健康長期遭受職權侵害與壓榨。 目前多數教師面對不公待遇,只能選擇離職或更極端的不幸, 教育部與基層教師之間缺乏實質共識, 長期對國家教育品質極為不利。

具體建議事項

修訂相關法律:修正《教師法》、《教育基本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工會法》, 明確賦予公立與私立學校編制內教師合法罷工權, 作為最後手段的集體勞動權利。
建立合理規範:參考國際勞工公約與其他公部門經驗, 訂定罷工前置程序(充分協商、預告期)、維持基本服務義務( 例如畢業班輔導、重大考試準備或緊急照顧), 確保最小程度影響學生受教權。
強化集體談判機制: 要求教育部必須定期與教師工會進行實質對等協商,涵蓋待遇、 法規、職場安全、管教權保障、校事會議改革等議題。
同步配套改革:加速檢討校事會議制度殘餘問題( 強化教師代表比例、無罪推定、惡意投訴過濾、冤案全額補償), 並建立教師職業安全、心理健康支持與職業傷害補償機制。
提案目的:給予基層教師必要的制衡工具, 促使主管機關正視現場困境,從根本改善教師工作環境, 最終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長期受教權。

利益與影響

展現政府對教師權益的正視,降低基層教師無力感與心理壓力, 有助減少離職潮與不幸事件。
促使教育部加速處理校事會議、管教權等迫切問題, 穩定教育現場士氣。
中長期利益與影響

平衡教師權益與談判地位:教師不再是單方面被壓榨的弱勢, 能透過合法集體行動爭取合理待遇與專業尊嚴,減少身心健康侵害。
改善整體教育生態:擁有談判籌碼後,更易推動校園秩序改革( 有效管教、家長責任、問題學生機制),減少防禦性教學, 讓認真教師安心執教,守規矩學生受教權獲得實質保障。
維護學生受教權:教師權益獲得尊重,教學品質與留任率提升, 教育環境更健康永續。合理規範的罷工權是「最後手段」, 反而能促進勞資良性溝通,避免問題長期累積爆發。
國家整體利益:強化教育人力吸引力,降低教師荒危機, 對下一代人才培育與社會穩定產生深遠正面影響。
總結:合理爭取教師罷工權,不是鼓勵停課, 而是讓基層教師擁有與教育部對等協商的工具, 解決教師與主管機關的共識落差, 最終受益者是全體學生與台灣教育的未來。 敬請政府正視此結構性問題,共同打造專業、 受尊重且可永續的教學環境。

執行時間39天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