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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煙者設置專屬吸菸區(室)

提議者 林芝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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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01-20
自行撤案
2024-01-2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壹、前言 : 


抽菸在現今算是個很普遍的舉動,隨時在路邊都會看見幾個人們正在抽菸,濃烈的煙味四處飄散,而不經意經過此處的路人們就會吸到菸味或是沾到菸味,形成了二手菸。在公共空間抽菸,菸味容易影響到行走的路人,且路人可能會將二手菸帶回家,使更多人的身體受到危害。

根據衛生福利部健康署的資料表示仍有高達14.0%的成年人有抽菸需求。我們去觀察到目前社會的狀況發現,與其全面禁止抽菸,我們應該去為吸菸者增設專屬區域且更應該明確標示開放空間的吸菸區域。除了保護民眾避免吸到二手菸以外,也保障吸菸者有一個專屬區域可以滿足自己的需求。

 

以下是從網路擷取有關「全面禁菸」的兩則新聞:

近期新聞(12月初)藝人邰智源日前在社群平台PO文抨擊,中正紀念堂竟然砍樹又設置吸菸區,可笑又荒唐。不過中正紀念堂澄清,吸菸區早在2009年就已經設置,樹木砍除是因為感染了褐根病。中正紀念堂在今日一早將園區內最後1塊吸菸區的告示牌拔除,意味全面禁菸。


[周刊王CTWANT] 中正紀念堂吸菸區日前引發爭議,台北市議員於12月18日向市府提案指出,台北大巨蛋周遭常有民眾休憩,且為避免比賽中場讓民眾吸入二手菸,希望北市衛生局督導遠雄集團於大巨蛋室內外全面禁菸。衛生局表示,已請遠雄評估後申請畫設禁菸區。

 

貳、現況簡介 :


依照現行法規〈菸害防制法〉第18條吸菸場所的限制,可發現目前對於吸菸者來說,吸菸的地點受到很大的限制。部分公寓會限制禁止在住家內的浴室或者廁所吸菸,在這些限制之下只能到戶外的公共區域吸菸,而萬一剛好樓下街道是被禁止吸菸的街道,那對於吸菸者來說,是屬於他們的權利被剝奪。未設吸菸區的地方全面禁菸反而對吸菸者來說會造成困擾,因而促使吸菸者違法在未設吸菸區的地方吸菸,也讓更多民眾吸到二手菸,目前法規執行效果並不佳。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重點包含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依菸害防制法的第18、19條規定,應明確列出室內外禁止吸菸之場所及相關管制措施,包含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且若設有室外吸菸區,除應有明顯之標示外,其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人員往來必經之處。另同法第22條規定,授權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禁止吸菸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此法修正重點在於擴大禁菸區,在所有的教育場所和育兒場所全面禁菸,雖然此法可以保護到未成年人及不吸菸者,不會因接觸到二手菸而造成身心健康的問題,但可能會影響到在校園中的有吸菸者吸菸的自由;此法規也針對在酒吧、酒店的吸菸空間必須做獨立空調,此空間也必須是跟外界隔開,使吸菸者必須和外界隔離,用強迫的方式管制吸菸者的活動範圍,也使得吸菸的範圍越來越小,侵害到吸菸者的空間使用自由。

 

參、提案內容 :

由於現行法規的規範和修正,吸菸者可以自由吸菸的區域漸漸縮小,反而侵害到吸菸者的權利,如何在吸菸者的吸菸自由和人們的身心健康中取得平衡,我們提出下列方式來改善此問題。


一 :增設吸菸區域

  為保障吸菸者吸菸的自由,但同時也不會影像到其他人,可以在戶外或是吸菸者較多的地區設置室內獨立吸菸區,限制吸菸人數,並需要設置專業認證的空氣處理設備,確保二手菸不會四處飄散

 

二 :增設獨立吸菸室至大專院校

若法律無禁止大學生吸菸(滿法定年齡),就應為滿法定年齡的吸菸者增設專屬區域。


三 :在公共場所設定指定吸菸室

在日本有抽菸需求時必須到地方設置的「指定吸菸室(喫煙ルーム)」或是「吸菸區(喫煙所)」,在主要車站、地點附近也有設置許多指定的吸菸場所。


四 :若不在吸菸區、場所內吸菸,則加重罰鍰。

全面禁止吸菸反而缺乏正當性,吸菸者應該有合法且合理的吸菸空間,這樣才確實保障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權利。


五 :吸菸室的經費來源

建立吸菸室經費應避免從一般人民中的稅收收取,可從稅捐、菸捐、進入吸菸室收取費用、民眾檢舉等管道收取。菸品健康捐的其中一部分也可用來作為公共場所吸煙區的規劃、維護、管理之用。

也可將一部份的菸捐從用於長照規劃改用於建設吸菸室的經費。

參考資料: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84

https://www.mohw.gov.tw/cp-16-75623-1.html

https://reurl.cc/aLljjG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70985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718&pid=9913

 

 

 

 

 

 

 

 

利益與影響

肆、利益與影響


完全禁止可能會帶來的影響?

為了促進公共利益,國家會對人民的部分權利進行限制。如:國家對違規停車進行處罰、增加紅線...等。

1920年至1933年期間在美國推行的全國性禁酒,禁止釀造、運輸和銷售酒精飲料。造成的結果則是沒有使得酒精的消耗減少,反而使得私釀酒猖獗、假酒氾濫導致民眾失明甚至死亡、無辜百姓淪為罪犯、執法官員收賄腐敗、黑手黨藉由運販私酒獲得龐大利益,並延伸出其它許多社會問題。

此事件與台灣目前近況大致相同。如果全面禁止,對於吸菸者來說,他們會想盡辦法去鑽漏洞或者找尋另外的替代品,不但沒有造成實質上的禁止,反而讓社會風氣更差。我們認為增加吸菸室、吸菸區的劃定,是對非吸菸者的保障也是對社會大眾的健康安全著想。

以下是我們整理的分析:

strength(此提案帶來的內在優點)

1.吸菸者比較不會違法

2.讓吸菸者有專屬的空間吸菸,不會影像到他人

3.提供吸菸者舒適的隱私空間

 

weakness(此提案帶來的內在缺點)

1.通風處理若做不完整,則有可能造成環境問題(空汙)或是二手菸外流

2.在人多的地點或是景點設置吸菸區可能造成人們的觀感不佳

3.菸蒂、菸頭無法回收再利用

4.不方便到達吸菸室

 

opportunity(該提案帶來的外在優點)

1.減少二手菸、三手菸

2.環境問題(不會造成菸蒂亂丟、空氣汙染、碳排、火災)

3.可避免對菸味敏感的人、婦女、未成年人造成健康傷害

 

threat(該提案帶來的外在缺點)

1.大眾反對(經費投入、希望可以完全禁止吸菸)

2.目前技術可能還沒辦法將吸菸室做到完整

3.設置地點可能會因為附近住戶反對而無法建設

 

 

參考資料:

https://reurl.cc/K46W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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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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