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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行政院人事總處與考試院協商廢除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甲等比例上限

提議者 普通人

已附議26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3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6-01-01
檢核
2026-01-0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6-03-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考績制度雖未明訂各等次考績比率, 但多年以銓敘部部長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之聯名箋函, 建議考績甲等比率以不超過75%為原則。 導致各機關考績時必須至少有25%的公務人員考列乙等, 形成機關打考績必須輪流打乙等之情形, 造成做事認真的公務人員因淺規則之因素,被迫獲得乙等。

建議事項

取消甲等人數比例上限:不再以75% 等行政共識或其他比例作為甲等上限。

利益與影響

預期效益
一、提升考績制度之公平性與正當性
廢除甲等比例上限後,考績評定可回歸《公務人員考績法》 所揭示之「綜覈名實、信賞必罰」原則, 使考績結果真正反映公務人員實際工作表現, 而非受限於人為設定之名額比例, 有助於提升考績制度之公平性與制度正當性。

二、強化激勵功能,提升公務人員工作動機
取消甲等比例限制,可使表現優異之公務人員獲得實質肯定, 不會受到人數限制,提升公務人員工作投入程度。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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