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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庭裡面有個時常違法賭博,並常年欠債的家人,最後拖垮了整個家庭,應該限制久賭人士使用金錢量

提議者 A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違法賭博造成欠債達10萬塊以上,次數達三次以上者,編入名單中限制金錢使用


任何民間借貸行為都要經過政府登記,在該名單上者禁止借錢

如果該借貸公司不跟政府登記,借貸契約就作廢

在該名單上者在銀行每月禁止提領超過3萬元




如要提領超過3萬元需經政府機關和家屬同意

這只是大概的粗略概念,希望有類似法律來讓這種家庭有反制賭癮家人的法律措施

利益與影響


跟久病長照同等重要的事情,同樣都是因為一個人毀了整個家庭

家人也勸不聽的久賭人士,每年造成了很多社會案件

一家假如五口人,限制一個久賭人士金錢的使用,就可以幫到家中其他四個人


 

近年來博弈門診的出現,代表賭癮也是種病

而且這病會害死一家人,需要政府介入管控賭癮病人




雖然有很多沒辦法被規範到的事情

但我拋出這個概念,希望未來有人來完善並提出相關法規拯救那些無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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