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ㄚ國
已附議7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2個附議
1.跨車道行駛以及變換車道打方向燈最常犯規的是計程車與多元化計程車的職業駕駛,最常見的是跨我方車道約1/3,且飄移不定,有時會飄回到他方車道,或飄過來我方車道,且均不打方向燈,造成我方車輛因前方車道距離不夠無法往前行駛造成行車危機。請重罰,最好是吊扣該駕駛營業證。
2.變換車道常遇見打方向燈的現象均屬違規,且最常犯規的又是計程車與多元化計程車的職業駕駛。1.打方向燈與變換車道同時。2.變換車道已開始才補打方向燈。3.先飄過來跨1/3我方車道,迫使我方車輛減速再完全飄過來我方車道。以上3種均非常危險。請重罰,最好是吊扣該駕駛營業證。
3.對於我方紅綠燈已亮起綠燈,而對方車道已亮起紅燈,對方闖紅燈之情事,提議立法如查證屬實,我方可對他方駕駛提出預謀肇事求償。
以上三點希望能夠開放一般民眾方便檢舉,並提高罰則,並撥予獎勵金,必定會改善這些橫行的不良駕駛危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