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阿榮
檢核未通過
使用獵槍打獵為我國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理應保存傳承下來,但是 獵槍持有人有無真正登記列管呢?主管機關有無徹底管理呢?
獵槍若被不法人士獲取拿去傷人,或做其他違法之事,子彈沒長眼睛可以說讓他人身處危險當中,也造成警察單位更重的勤務壓力。
不應以原住民傳統文化為名來合法化、合理化獵槍的使用。
槍械就是槍械,非常危險,可以用其他方式來保存傳統文化,例如做成木製獵槍,象徵性的開槍等等。
政府應立法禁止民眾使用、持有、販賣、贈送、收藏或其他任何方式得到之任何種類獵槍、槍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