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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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問題緣由:
性別平等教育法今年做出最新的修正,修正的範圍大多聚焦於規定中央、地方、學校均應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如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事件,均依照嚴謹調查處理程序保護當事人,也為確保當事人受教權,學校需提供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簡單來說,就是讓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等事件整體的保護與調查措施更加完善。
而法條中第三章「課程、教材及教學」部分原封不動,完全沒有法條的修改,難道是國家認為我國的性別平等教育已經做得很完善了嗎?欲降低校園性犯罪的頻率發生,難道不應該從最根本的教育著手嗎?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之現有規定,針對國小至大學各個教育階段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作出規範,其中我們組認為國民中小學階段是開始對於性別關係產生好奇的階段,更應該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並且進一步去思考現有政策端有無不足之處,導致教育現場、性別教育的教材無法順利的使同學擁有性別觀的成長?
l 性別平等教育法政策目標: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根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研究指出,現行國中小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存在四大問題:
(一)課綱與教科書和全面性教育的指引存在落差:全面性教育所要求的核心概念「性與性行為」與「性與生殖健康」出現的次數都非常少,且呈現方式也不符合全面性教育的精神。
(二)國小教師教授性教育時面臨多方壓力:有59.79%的老師擔心來自家長的壓力、13.88%曾實際被要求避免教授某些主題,且有超過四成的教師在教授性教育時會覺得不自在。
(三)提供給教師的資源與支持皆不足:61.7%的老師於師培階段不曾接受相關訓練,54.9%於在職進修階段不曾接受相關訓練。
(四)教科書內容與政策目標不符:目前市面上的教科書涉及性或性別的內容分成三方面說明:
1. 多元性別
目前國小的健康體育課本大多仍以傳統的「男/女」進行劃分,就算有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的內容,它破除的也是基於「生理性別」所衍生出的社會期待與壓力,而沒有提到多元性別的概念,在討論情感關係時也直接寫是與「異性」相處。
有些課本雖然嘗試提及「自我認同」的重要,但仍停留在較為表象的層次(如:女生可以當警察、男生也可以哭等等),並沒有進一步提到關於社會、傳統、文化等等的討論,以及「認同」可以如何探索。
在家庭類型的部分,課本中雖然已經出現單親家庭的型態,但仍沒有同志家庭、重組家庭、收養家庭等多元的圖像。有些教科書甚至直接預設不同性別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如:運動要找爸爸,煮菜則是媽媽負責)。
2. 性與情感
目前的國小教科書在提及「性」時,幾乎都只著重在「人體與發育」等主題,包括:生理衛生、性徵、性器官等。即使有提到「生育」,也僅限於受精、著床等知識,但對於「如何才能著床」直接避而不談,也沒有討論生育的內涵與意義。
課本雖然在提及「愛」時,也會談到「性」,但經常過度強調「愛」、「家庭」與「性」三者之間的連結。例如,談論家庭時會講到「家的形成」、「夫妻愛的結合」、「精卵結合」,或「因婚姻而產生的義務」,卻沒有提及「性」的其他意義,進而忽視可能衍生出的社會議題。
在目前各個階段的學校教育中,也幾乎沒有涵蓋大家所期待的:「如何確認對方意願」、「如何看待性」、「正向積極的性態度」。許多性相關的知識只能從成人影片、漫畫,或網路中學到,其中甚至可能涵蓋錯誤的迷思跟觀念。
3. 月經教育
許多人也期待:「月經教育不該男女分開上課」、「可以介紹多樣化的生理用品(棉條、月亮杯)」、「增加學生們的月經知識」。
但目前國小教科書所提到有關月經的內容,大多仍以「生理事實」為主,並沒有提到月經可能衍伸出什麼社會議題或價值,例如:月經貧窮、月經汙名化、性別不平等與生孕背後的意義等等。
這種純粹的生理知識,不僅無法符合 108 課綱所提倡的「在課程內納入自我價值與自我接納」,也無法實踐全面性教育所關注的「以權利為導向」與「融入社會議題」的教學目標。
貳、建議事項
我們認為欲落實性別平等教育,達到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之目標,必須從教師的專業支持、家長端的溝通、教科書內容與課程規範的再設計來進一步推動,以下分項說明之。
一、教師的專業支持
由於現有的統計指出教育現場提供給教師的資源與支持皆不足,導致教師沒有擁有正確的性別平等知識,便無法協助學生理解正確知識,故我們認為應提升教職人員於性別平等教育的專業化培訓。
l 原規範-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其中師資培育之大學之教育專業課程,應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l 建議事項:
1. 將「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從教育部獨立出來,設立「性別平等委員會」類似於原民會、客委會的位階,直隸屬於行政院,統合進行全國性別平等各面向的推動,並且採取跨部會的合作方式,專責處理性別教育文化的問題,並規劃在台灣的性別平等政策及活動。
2. 大專院校開設「性別平等教育學分學程」,師資生可透過學分學程藉以培養專業「性別平教育教師」於性別平等獨立學科任教,並鼓勵學校教師在職進修。此學分學程師資與授課內容,可取自教育部國教數成立之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現有的種子教師及課程地圖,來進行學分學程的課程設計與規劃。
二、家長端的溝通
據統計指出有超過一半的教師認為教授性教育時面臨多方壓力,甚至被要求避免傳授相關內容,因此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1. 性別平等知識宣導:性別平等委員會進行性別平等相關知識之宣導,透過電視、網絡與KOL合作等形式推廣,快速使知識普及,影響廣泛受眾,提升社會整體認知與支持。
2. 建立家長與教師的共識:將性別平等課程的授課內容列為親師座談會的討論項目之一,教師必須讓家長充分了解授課內容,並透過家長的反饋,找出雙方的想法落差之處,進行滾動式修正。
3. 學校每學年要舉辦性別平等教育系列活動或展覽,列為評鑑標準,也可辦理親子教育活動,使家長更熟悉子女的性平教育也可以增進彼此親密程度。
三、教科書內容與課程規範的再設計
l 原規範:
1.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第二項:「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2.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9條:「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
我們認為性別平等課程設計離政策目標還有一段很長的努力目標,也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9條之規定有違,有關部會必須針對性別教育的課綱與教科書內容,做出更積極性的審查機制,不應該刻意的避開特定議題,以朝向性別實質平等。
故建議獨立開設「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每學期一學分。以下說明之:
1. 授課師資為「性別平等教育學分學程」修畢之正式或代理老師。
2. 授課內容應以議題式教學進行推動,除了現有的課程內容之外,主題還需包含心理健康、網路安全與傷害、保持安全以及親密與性關係等。
可從下列主題發想課綱:性與人際關係、從歷史故事中看多元性樣態、社會文化與性自主權的關係、一場探索性與愛的奇幻之旅、生活中的性:實例探究與專題討論、月經貧窮、LGBT議題、網路犯罪、未成年懷孕
參考資料
1. https://www.instagram.com/p/CyiTj2aoxsq/?igshid=MzRlODBiNWFlZA%3D%3D
2. https://www.instagram.com/p/CxIQ8suOwSq/
3.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
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8
6.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ae7e1b3-b9ae-4db7-b025-2952d9ee8986
7.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5b3b2544-c2a8-49ad-96fd-86849ba1b7b7
8. 陳怡如(2021)。基於人權與反恐的英格蘭關係與性教育:課程發展與挑戰。教育研究月刊,331,95-114。
性別教育不僅僅是使性別平等走上可能的旅途,更重要的是面對現今社會的變化多端,無論身為男性或女性,身上都必須具備良好的技能,以面對世界的挑戰,包含人際關係、身心健康、性教育與法規範的全面理解,學習如何做自己的主人、也應知道當遇到困難時,可以尋求協助,藉以維持正面的心態,這是現代性別教育刻不容緩的發展。
但是性別教育為結構不良型的政策問題,在各國的實施總是會遇到許多阻礙,畢竟屬於高衝突、高模糊之象徵的執行情境,在台灣則面臨升學壓力、保守與宗教團體抗爭與教師專業知能不足的挑戰,而此情境最依靠的即為政治聯盟的支持強度,政府更應該積極的進行民意蒐集,藉以凸現性別教育政策的正當性;但對於政策溝通的面向,我們認為是遠遠不夠的,政策改革的推行需要更多的與社會溝通,使各方利害關係人願意接受,並配合政策推動,若冒然執行則可能會引起民怨;又或著基層官員,也就是教育現場則可能產生例行化作為,主觀界定學生的需求與工作內容,故應有更加完善、合法且合理的課責機制。如此一來,才能夠產生更具有價值的行動結果,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