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出廠之車輛強制加裝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75歲以上之國民換照,需檢附使用車輛有AEBS功能

提議者 品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5-20
檢核不通過
2025-05-21
新出廠之車輛強制加裝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75歲以上之國民換照,需檢附使用車輛有AEBS功能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期常有因酒駕、毒架或生理因素導致無法維持正確使用車輛,致人民生命安全產生影響;既然管不住人,不如改管車輛。

提議1:原先僅有各型式之甲類大客車及 N3 類車輛應配備緊急煞車輔助系統,建議改為各型式之車輛應配備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公務或急救性質車輛可除外。

提議2:75歲以上之國民更換駕照,除原先規定外應提供現行使用之車輛配備有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之證明,如發現駕駛之車輛未配備有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應吊扣駕照2個月。

利益與影響

1.將大幅度將低車禍發生次數,且如有車禍發生,因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車速降低,發生死傷情況也會大幅下降。

2.因市面上之車輛都有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如遇飆車族或逃犯開車拒捕,將無法衝撞員警或是一般用路人,保障員警及人民安全。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