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Novia
已附議26 (尚餘59日)
尚須4974個附議
目前《特殊教育法》主要保障的是已申請特教身分的學生,然而許多患有精神疾病的學生(如憂鬱症、躁鬱症等)不願或不敢申請特教身份,原因包括:
這導致大量患有精神疾病的學生,即使持有正式醫療診斷,仍無法獲得任何形式的合理調整,常因此遭遇:
這種現況違背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所強調的「合理調整原則」與「教育平等原則」。
二、提案訴求
教育部應明定:具精神疾病醫療診斷的學生,即使未申請特教身份,亦得依法申請校內合理調整措施。
三、具體政策建議
(一)建立「非特教生合理調整申請制度」
(二)制定「患有精神疾病的學生之合理調整參考指引」
教育部應發布全國適用之指引,至少包括:
(三)保障申請權益與隱私
(四)設立外部申訴與監督機制
教育部應設「精神疾病學生之合理調整申訴專線」,由非學校單位處理爭議,避免教師單方面否決學生需求。
政策預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