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Doris Foullent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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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我國之道路通行方向從現行的「靠右側通行」改至「靠左側通行」,與日本、英國、香港、以及大部分東南亞國家相同。
從自然的角度而言,人類在避險時,會有向左採取防禦姿勢的本能;因此車馬之通行方向,自古各國皆為靠左側通行,除方便操縱外,更能有效排除險境。國外亦有研究顯示,左側通行道路之事故率較右側通行道路為低。
雖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先後以政治、交通隔閡等理由,將通行方向從左側改為右側,惟台灣身處海島國家,應無道路交通法則上之整合需求。
台灣在過去的日治時期曾與日本本土一樣,採用左側通行的交通規則;中華民國曾統治的中國大陸地區,亦自五四運動後受現代化思想薰陶,靠左行駛成為一種社會風氣,以達現代化之效;國民政府展開之「新生活運動」,其中一項改革即統一全國的道路通行方向至左側;然而,受到日本太平洋戰爭的影響,國民政府為配合國內大量引進的美援軍備車輛,將通行方向改為靠右行駛,連同甫進駐軍隊的台灣亦比照辦理,有「去殖民化」之嫌;改善國民生活水準的「新生活運動」,也因大陸地區的共產化而前功盡廢。
從右側通行改為左側通行,本身也象徵著「脫中國化」之意識,除強化我國與週邊國家之間的同盟關係之外,也令四海而來的訪客瞭解到台灣和中國大陸之間,絕非從屬關係;正如同港澳地區一樣,道路交通法則上依然保持著和中國本土之間的明確界線;
本提議更能與本屆政府的「新南向政策」互相呼應,鞏固我國與東南亞各國之間的區域戰略關係;左側通行,除無縫銜接東南亞大部分國家*的交通制度、促進各國人民往來之外,更能振興我國汽車工業,在促進對東南亞外銷的同時,也能活化內銷,減少對進口汽車的依賴,從而締造「台灣品牌・台灣製造」享譽全球的口碑。
*新南向政策之對象國家,除菲律賓、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外,其餘皆採左側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