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華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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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速為華語教師設立專法。
1、確認華語教師與各公私立學校華語中心的關係。
2、將華語教師納入現行勞基法受益者當中。
3、除推動考取現行的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外,訂定明確的華語教師資格,建議可比照現行<教師法>之大學講師資格聘用,或另訂標準,以月計薪,並統一規定提供勞健保,以供現行相關單位參考。
我國教育部從102年開始推動「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8年計畫」,8年共投入30億元經費,各大學已設有62個華語學習中心,去年有3萬2457名華語生,10年成長3.55倍。根據教育部統計,華語教育108年年度產值已達114億,若爭取疫情後的國際空間,未來更有機會改變全球華語競爭版圖。(苦勞網,2020)
然而,現在台灣各大學看得到一個現象:廣設華語教學學程和華語師資班。但,學生畢業後,師資過多。學生花了很多錢修了學程或上了師資班,結果出來才發現工作沒想像中的多,或甚至即使進了大學的華語中心。其所能領的薪水,依110年最新行情價,仍只有一小時300~600;而非公私立大學的私人組織如補習班,行情也不出這個範圍。同時,因華語教師此一身份,於現行法規中並不適用於<教師法>或<勞基法>,在保障這一塊可說是幾乎沒有。即使有,也只有少數大學願意提供勞健保,而其他多數是仍三個月一聘,領時薪的兼職工作者。
另一方面,政府每年的確不斷公佈海外教學職缺,但事實上,這樣的職缺頂多只能在海外配合的學校,或國家,待一至兩年,就得重新申請海外教學資格,並非長久職缺。而這樣一批累積了海外珍貴教學經驗的教師,若想安心待在台灣,從事同質性工作,亦即華語教學,仍困難重重。又如前段所述,即使找到了工作,也只能教多少,領多少,算時薪,有勞健保算賺到。若想靠此華語教師身份養家活口,可能得兼任多處職缺,或轉收網路家教學生。不少人因此被迫轉職。
綜上所述,當今為台灣華語教學現場奮鬥努力著的教師,即使很多人曾經想以此為終身志業,卻要因現行法規關於福利保障的缺漏,而只能選擇轉行。留在該行業的人,很多都是以不眠不休的血汗換來的。是的,有些華語教師還是能擁有一份跟其他行業差不多行情的月薪,這的確可以用自己的時間體力拼命兼課換來,然而,一旦資方或是聘僱單位有任何不利教師的作為,瞬間華語教師卻成了無法可循保障的孤兒。這樣的現象,正辜負了政府當年鼓勵各大學廣設華語教學學程或師資班的美意。當前華語教師福利保障之單薄,致使每年畢業或考取華語教師能力認證的人再多,也難以享用這塊看得到吃不到「華語熱」大餅。
爰此,極需相關單位和立法機關,儘速為這群擁有強大台灣軟實力的華語教師,立專法保障,讓更多人願意全心全意投入這個領域,共同為完善台灣的華語教學環境盡心盡力。邁向外籍學生願意來學習,華語老師也願以教育愛、專業力、未來力教授學生,透明穩定的正向循環中。政府民間真正合作,共同為推廣華語教學,發揚中華文化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