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eth
汽車算是除了房子之外,一般消費者最貴重的資產,
而且車輛有年限,每人一生中都有不少購買新車,二手車的機會。
相對於買房子有驗房單位,有驗屋的流程,
一般人在購買新車或二手車時,普遍在交車時沒有委託專業單位認證,
或者以專業的方式紀錄並且存證。
買方大多沒有車輛的專業知識,並且相對於車商有嚴重的資訊不對等。
當消費者買到瑕疵車時,無論是極少數案例的或者是
車輛設計製造導致的普遍性問題,車商基於自身利益,
大多選擇隱瞞車輛的瑕疵資訊,跟車主說你這個狀況是[正常],
你這個是[個案],其他車主都沒發生。所以要車主自己認帳。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前幾年福斯汽車的DSG變速箱爭議,
在眾多受害車主透過網路串連集結之前,
車商不承認是設計或製造瑕疵,而是個別車主使用不當,
要消費者自己付出巨額金錢替換變速箱。
雖然最後車商終於召回,但是消費者已經付出巨大的成本,
而車商沒有因此被處罰。
這等於變相鼓勵不肖車商,先把它應負的責任轉嫁給消費者。
要是消費者沒有發現,或發生瑕疵的人不夠多,車商不但不用負責,
反而賺到維修費。
為了解決這種資訊不對等,造成消費者一方的弱勢,
我提議立法,強制所有車商遵循一定的交車SOP,
對於每個販售的車款,訂定新車的檢驗標準,並公布之。
然後在交車時,以專業的方式測試紀錄,包括錄影。
車商應該留存此紀錄檔案,並且給予買方副本。
消費者可以另行聘請專業檢驗單位,介入購車流程,賣方不得拒絕。
並且立法強制原廠車商/代理商,定期通報主管機關,每輛車的正式維修紀錄。
此通報的維修紀錄予以保密,但是車主可以用自然人憑證制或其他認證方式,
向主管機關查詢自己名下車輛的通報維修紀錄,若發現車商漏報的情況,
主管機關應該處罰車商。
有了大數據的車輛維修紀錄,當消費者懷疑購買到瑕疵車,
可先付一定費用,請獨立的專業驗車單位介入處理,
並且此單位可以查閱保存在主關機關的大數據維修紀錄。
若最後判定是車商責任,車商除了付出維修責任,還應該負擔所有檢驗費用。
對於車商拖延,隱瞞重大瑕疵的案子,主管機關應該對車商施以鉅額罰款。
消保單位應該協助消費者發起團體訴訟,請求賠償消費者修車,待車,的種種不便。
落實消費者保護,處罰不肖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