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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敏兒
檢核未通過
尊重地方人民
地方投票決定政府是否需要此建設空間,應由地方人民決定
而不是政府想蓋就蓋,蓋了不管浪費公帑
嚴懲並修法,招標廠商條件及品質,需預先付違約金1.5億
避免又製造治安死角
不要浪費公帑,地方建設由人民決定
蓋了不管,政府應該嚴懲規定招標廠商要附保管條例,得標廠商並先附繳1.5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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