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靜
已附議11 (尚餘44日)
尚須4989個附議
我22歲知道自己青光眼右眼視野幾乎沒有了,我是家中的獨生女,當時爸媽還在工作,很多時候都是自己親力親為,看診開刀看醫生,都自己來,進入職場也不敢勇敢說出自己是什麼樣的狀況,因為這樣根本沒有辦法讓自己有一個就業的機會,25歲步入婚姻,更是挑戰的開始,有孩子,先生有工作,很多時候是自己帶著孩子,要顧孩子還要去看醫生,想要有好好休息的時間,非常不容易,一次的全球疫情,父母接二連三的倒下,目前失智,拿到身障手冊,父親中度殘障,生活也需要長照幫忙照顧,這一切的經濟重擔,就在我身上了,對我而言,身障手冊像是稍微減輕一點經濟負擔,但我深深體會,我非常吃力,有位醫師本來跟我說可以拿到身障手冊,結果跑了一大圈,又說不符合資格,我深深感覺到身障手冊到底是在保障照顧的人,還是在保障當事者,我明明視力就越來越差了,不能拿到身障手冊,等拿到身障手冊時,也很多事情都無法好好享受了,我不曉得這個身障手冊意義何在
等到我們中重度視力不好,真正受惠的是照顧者,照顧者是否有盡心盡力,這我就不好說了,在失智的部分,都有分輕度中度重度了,而我們這種視力殘缺的人,非得要重度,才來拿身障手冊,我真覺得意義何在,我們視力不好的人,平常出門就非常不方便,拿到身障手冊,雖然有很多的優惠,但是有誰願意這麼多時間陪同我們出門,甚至我們視力都很差了也不想出門了,總覺得這張身障手冊的門檻,是在做給誰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