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黃曉嵐
已附議3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2個附議
建議取消現行村里長選舉與業務,將地方公共事務直接由住民參與,統一由各公所主管,並聯合警察單位進行區域民防工作,偕同消防單位合作災防業務。
利益:
1.簡化選舉同時整合民間參與地方公共建設的管道。
2.電子化時代不再需要太多紙張作為政令宣導,可減少絕大多數不必要浪費,統一在各公共設施公佈欄做紙本公告即可。
3.地方民情由民眾自行反映,必要時由公所或社工、警察單位訪查,不必透過中間管道傳達。
影響:
1.簡化的選舉可由酌量增加地方民意代表來反映民意。
2.公益善心物資不再由村里長囤積,可交由更公正可信的單位處理。
3.不必廢除村里範圍,但更重視社區發展協會的運作,落實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的實行。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