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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真諦,不讓北平官話獨尊國家語言地位,國語和國字更名為華語和漢字

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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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9-24
檢核不通過
2019-09-2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晚安,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國家語言發展法正式實施半年多了,這也代表臺澎金馬的全部語言文字都是中華民國的官方語言和文字、中華民國的國語和國家文字。

但目前還是把北平官話稱作國語,其文字為國字,這失去了公平性,其他語言等同方言甚至外國語。

建議將國語更名為「華語」、其文字更名為「漢字」,這才顯得中立性。

利益與影響

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的目的,就是不要讓臺澎金馬的所有語言和其文字消失,而且能夠跟華語和華語漢字同地位,也是消除民族和族群間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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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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