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晚安,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國家語言發展法正式實施半年多了,這也代表臺澎金馬的全部語言文字都是中華民國的官方語言和文字、中華民國的國語和國家文字。
但目前還是把北平官話稱作國語,其文字為國字,這失去了公平性,其他語言等同方言甚至外國語。
建議將國語更名為「華語」、其文字更名為「漢字」,這才顯得中立性。
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的目的,就是不要讓臺澎金馬的所有語言和其文字消失,而且能夠跟華語和華語漢字同地位,也是消除民族和族群間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