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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噸(含)以上車輛,駕駛停車離開駕駛座時(含臨停),於兩側前輪置放車輪檔,違者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提議者 藍鵲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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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4-05
檢核不通過
2021-04-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交通法規明文規定3.5噸(含)以上車輛,駕駛停車離開駕駛座時(含臨停),於兩側前輪置放車輪檔,違者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利益與影響

保帳國人居住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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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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