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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網路交易環境(棄單、退貨問題)

提議者 米占子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買家「棄單」風氣嚴重,經常浪費社會資源,卻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及損失。

希望政府能夠制定相關法律約束買家,讓買家承擔起,棄單所產生的損失。

其中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

(1)商品主體價值損害

(2)商品包裝成本

(3)商品來回運輸成本

(4)超商店員理貨時間成本

2、買家濫用七天鑑賞期,隨意退換貨,衍生許多成本產生。

希望政府能夠制定法律:「非產品品質或者其他賣家造成的問題,退換貨成本應由買家負擔。且買家應有主動退回商品並包裝完整的責任。

其中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

(1)退貨費用

(2)商品整新費

(3)商品包裝費用

 

利益與影響

過多的「棄單」及「退貨」的影響:

1、許多賣家將賣價調高,造成物價的上漲。

2、造成沒有意義的社會成本(商品、物流、人力)增加。

3、社會不良風氣形成,人類誠信觀念降低。

許多的買家因為「棄單」、「退貨」不需負擔任何的費用及責任,越來越隨意的棄單、退貨,讓許多賣家苦不堪言。明明付出了完整的產品、勞力、時間,卻換來了買家「棄單」、「退貨」,而其中造成的損失,卻要由賣家承受,實在是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則。

 

本人粘慧如在網路販賣「食品」保存期限7-30天,客人無理由的棄單,造成商品過期,無法再銷售,事後聯繫棄單買家,因棄單無任何法律可以進行約束,大部分的買家都視而不理。無奈之下,只能前往警局提告「毀損」,但是沒有一次提告成功!不起訴理由為「買家沒有碰觸到商品,故不造成毀損」。賣家的損失求助無門,希望政府能夠看到我們賣家的難處,修法改變不平等的網路交易環境!

謝謝相關人員的觀看,希望大家能夠支持這個提議,共創一個更美好的網路交易環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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