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參與式預算
協作會議
Draft Rules
找首長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提議者 妍妍
已附議2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3個附議
出社會幾年後才發現最初的名字才是最好的,但由於我的衝動已把改名次數用完了,我提議將一生可改名3次,放寬成4次,通常一般人有改名衝動最早大約在高中.大學時期,接著出社會幾年內也會有改名衝動,隨著歷練成長,才驚覺到原來最初父母給的名字才是最好的,所以我提議修法放寬次數,讓社會大眾接觸社會之後,更了解自己,讓自己可以想好改好最適合自己的名字。
可讓社會大眾免於因接觸社會.職場歷練不深,以致無法了解自我,而衝動改名,用光改名次數。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無資料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 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