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osephine
已附議493 (尚餘20日)
尚須4507個附議
❤️老有所依 壯有所靠 ❤️
‼️政府落實外籍看護管理,扶植本土青年就業‼️
一、 外籍看護休假權利與老人權益並進:
1. 在政府法令保障外勞七天休一天的前提之下,外籍看護休假期間,應保障病人以可負擔的費用取得合格替代看護。
2. 依照「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七以及第九款,替代看護之費用應由就業安定基金支付,並由仲介業者提供售後支援服務。
3. 雇主應免責看護休假時的任何法律行為,誠如台灣企業老闆對勞工休假時的行為亦不負連帶責任。
二、 就業安定基金透明化、積極化:
1. 依照「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專款專用,致力協助本土勞動力就業以及職業技能訓練,提高就業率。
2. 加強看護職工培訓,確保看護品質。
3. 定期公布就業安定基金明細以及量化的實施成果,而非定期會議紀錄裡的籠統文字敘述。
三、 改善外籍看護管理
1. 重症病人不適合頻繁更換照顧者,雇主更換外看大多數是因為外看嚴重失職,此類外看不宜讓其繼續從事相關工作。故宜限制家庭類看護工轉換雇主次數,一次簽證只能換三次工作,避免怠工問題產生。
2. 強烈反對逃逸移工就地合法。
3. 對於觸法或是施虐老人之不良外看,應立法嚴懲(罰金及永不能入境台灣工作),取消簽證並由外看自付機票錢遣送回國。
4. 因成效不彰,並顧及病人迫切需要,取消原由雇主負擔之「上工前三天兩夜一站式講習課程營」。恢復移工姙娠、法定傳染病檢查,以維護本土防疫以及病人被照顧之權利。
面對台灣日益加重的老齡化問題,老人照顧成為民生非常重要的一環,在外籍看護引進之後雖然一定程度舒緩了老人照顧人力的吃緊,但因法令以及政府監督管理的漏洞,導致外籍看護頻頻發生非法逃逸以及不適任行為,甚至虐待老人、偷竊。在在地傷害了國人的家庭健康與安全。若能落實對外籍看護的管理,將有助於提升整個國家的生產力並增進社會福祉。
在面臨大批移工湧進台灣就業市場的同時,我們要求政府有效率的使用雇主每個月繳交的就業安定費來幫助本土青年就業、保障他們的工作權,以促進國家永續發展,以及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