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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 民眾檢舉實名制該為 檢舉收費實名制

提議者 阿凱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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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3-19
檢核不通過
2021-03-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 因為免費

已淪為他人的報復他人的工具

已經帶來社會 很多人的不安 接送小孩子上下課 也莫民奇妙 被他人檢舉 無妨礙到他人 也會被檢舉

連在停路邊等紅燈 都被檢舉 紅線違停

我建議 改為收費制 檢舉一張 罰單酌收300~500的手續費用 來降低社會付出的成本

如過今天違規人 影響到 你的行車安全 你一定會花錢檢舉他

 

利益與影響

能有效嚇阻
報復性檢舉
濫用檢舉
惡意檢舉

替社會大眾 省下不少 社會成本

能提升檢舉的必要性 以及合理性

缺點是檢舉他人需要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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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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