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瑪法兒妲
保險業者以憂鬱症、精神疾病者意外比例較高,完全不承保任何醫療險,
使憂鬱症患者在罹患其他疾病時,若需手術、住院,毫無保障,
門檻看似以停藥且無服藥之必要之後五年方得以承保。
但實際上,目前有憂鬱症就醫紀錄,幾乎難以在購買醫療險都會被退件。
對於有精神疾患困擾者不敢就醫,怕留下紀錄,或者已就診想購買相關醫療保險產品者,被拒於門外,
這些現象行之有年,似乎將將身心科患者視為次等公民,極其荒謬。
建議廢除此一限制,或以增加保費,讓有身心科就診紀錄患者得以在其他診療服務享有保障。
從前對於精神疾患的認知尚未普及時,身心科被汙名為失能與失智者,無自主思想與工作產能,
而今,憂鬱症、躁鬱症、自律神經失調等等及換名稱都已成為耳熟能詳的名詞,雖然這些症狀還常常被誤以為是可以自主調適的。
但倘若不在限制有憂鬱症確診紀錄則不得購買醫療險商品,則飽受身心壓力者可以無所顧忌地就醫,而避免延誤診療,
也可以在其他疾患發作需要手術或住院時,可以安心就醫,不必因為憂鬱症而損失所有被保障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