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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新版的「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 」頒發於2018年12月,但價格卻已經將近許多年不變。裡面詳列的各項稿費仍偏低,不符合勞動成本和效益,無法讓作家和自由業者維生。
如中文撰稿,一千字為:680-1020元。
編稿,一千字為:300-410元。
目前最低工資為23800,也就是說,需要寫到35000字或是編稿79333字,才能基本維生。
這稿費的設立雖然是為了各學校和政府機關,然而卻會影響到以市場機制為主的報章雜誌、網路媒體,造成作家寫作時拿到的稿費也有可能低於一個字一塊,或者直接沒有任何稿酬。
以外國的報紙稿酬為例,英國的衛報一篇文章50至150英磅不等,如果是受委託的特稿,一千字可以來到310英磅。相比之下,台灣確實仍有許多進步空間。
這篇提議希望能照顧到以文字和演講為生的作家,讓他們能更專心於創作,提升台灣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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