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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帶狗要關籠子

提議者 施博森

已附議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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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10-19
檢核
2024-10-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4-12-2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民眾時常目睹有一位飼主會一邊騎著機車,又一手拉著牽繩遛狗,看得出來狗狗拚了命想跟上主人的速度,也顧不上探索周遭的不同事物,顧不上嗅聞好奇的各種味道,只能邁開步伐奮力往前追,民眾不知道該怎麼告訴飼主,因此希望能藉由調查員,讓這位飼主意識到自己的遛狗行為是有「危險性」的。

如真的要帶狗的話,就要把他關在「籠子」裡放在機車的踏板上。

不然造成「事故」主人還是要賠償啊!

利益與影響

騎機車遛狗的行為其實在協會通報案件中不只出現一次,而飼主的說法通常是「我騎得很慢,狗狗不會受傷的」,但是其實不論騎得在慢,時速多少,都已經違反了動保法,在動保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款規定:「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 違者造成犬隻受傷,最高可罰7萬5,000元罰鍰,若故意拖行犬隻造成死亡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7款規定:「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 違者造成犬隻受傷。

像是   

北市動保處昨日(6月30日)接獲通報,於中山區大直地區發現有人騎著機車拖行犬隻,動保處立刻與警方協力偵辦,依車牌循線找到拖行犬隻者住家,並救獲該犬,所幸犬隻雖有外傷,但意識清楚,還能自行站立、走動,目前已由動保處送往動物醫院檢傷並進行治療。

動保處表示,本次能順利找到車主及犬隻,多虧了熱心網友提供的照片有清楚拍到車牌號碼,讓動保處及警察局能順利以車籍追查到車主住處。動保處獸醫師於現場檢查發現犬隻左前腳破皮流血,即立刻將犬隻送醫治療,目前初步評估犬隻之外傷尚無大礙,但犬隻年紀較大、體型偏瘦,先留院觀察。

本案後經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犬隻遭拖行之原因,是因為飼主騎機車遛狗過程中,犬隻跌倒造成拖行。動保處說明,本案飼主以機車遛狗,雖車速不快,但當犬隻跌倒,到飼主發現,並把機車停下來的這段時間,已經造成犬隻拖行一段距離,如果當下車速更快的話,犬隻可能造成更嚴重傷害,但不管犬隻有無受傷,動保法已明令禁止使用汽、機車來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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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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