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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擁有香港與澳門的身分證與護照,註銷其中華民國國籍與中華民國戶籍

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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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9-12
檢核不通過
2018-09-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午安,中華民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港澳地區,現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但是一國兩制,所以中華民國許多法令跟對中國大陸的不同。

目前規定,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分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民國政府就註銷其中華民國國籍與中華民國戶籍。

但是對港澳地區就不同,之前有問大陸委員會,回覆文如下:

 

按自港澳移交中國大陸接管後,我政府在港澳仍能維持其自由經濟制度與自治地位的前提下,已將其定位為有別於中國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並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暨相關子法規範臺港澳間經貿、投資、交通及人員往來等各項關係。依本條例第1條第2項之規定,已明文排除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適用,爰中華民國國民兼持有香港或澳門護照尚不違反中華民國法令。

 

簡直亂來,一國兩制畢竟是同一國,港澳地區的身分證和護照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三地的國碼是CHN、國籍是CHINESE,就是同一國啊。

既然這樣,也修法可以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分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民國政府免註銷其中華民國國籍與中華民國戶籍。

利益與影響

縱使一國兩制,畢竟是一國,不能有太多的差異。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黨政軍已經紮根在港澳十多年了,很多人可以利用港澳護照來中華民國統戰、竊取國安情資等等。

這是為了國安與修補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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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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