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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心血管疾病裝設支架達3支以上之心臟病患者,應列為輕度身心障礙資格。

提議者 阿貴

已附議10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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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12-07
檢核
2022-12-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2-06
因心血管疾病裝設支架達3支以上之心臟病患者,應列為輕度身心障礙資格。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心血管疾病裝設支架達3支(含)以上之心臟病患者,因無法做激烈運動及隨時會發生血栓的可能性高,應列為輕度身心障礙資格。

利益與影響

照顧心血管疾病裝設支架達3支(含)以上之心臟病患者。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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