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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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上網買東西幾乎已經成為民眾的生活日常,而一個從國外快遞來的包裹,也衍生出各式各樣的詐騙案件,再加上近年來政府推動的簡易報關流程,也成為詐騙集團大鑽漏洞的灰色地帶。
境外詐騙包裹上的寄件人,是所謂的「物流公司、集運行、轉運站..等」都自稱「非賣家」。
集運公司的倉儲,堆滿成千上萬個包裹,裏頭裝的都是仿冒品,或是劣質品,全都是合法進到台灣沒有錯,只是誰幫他們弄進來?也就是協助通關的報關行。
原來在它們運進到台灣的同時,就已經是詐騙的第一步,報關行用假人頭報關,順利通過後,才由集運公司掌握的真的下標買家名單,協助把貨寄送出去,收到貨款後,再把錢從地下匯兌洗回大陸。
這些詐騙包裹,都是合法進到台灣,現今推行的「簡易報關」,讓報關業者能遊走灰色地帶,他們供稱幫忙集運公司報關,沒有委託書,卻直接用人頭帳戶申報,大剌剌偽造文書。
申報不實,甚至大剌剌還逃稅,已經就在眼前的法律灰色地帶,詐騙集團更是光明正大的營運,幾乎能動搖國本的非法通關,怎能不多加重視,想辦法因應。
1.臉書不是購物平台,卻另開一個Markeptlace買賣平台,讓人登廣告、購物,完全沒有退貨機制。
2.詐騙包裹上寄件人,都是台灣有立案的公司,請問這些所謂的「集運商、轉運站」主管是哪個機關?我國政府針對公司設立到底是用什麼稽查程序呢?
3.被冒名報關,向財政部關務署檢舉,關務署有何作為?為何還是那麼多境外詐騙包裹入台?(其中包含食品)
4.受害消費者求助無門,投訴經濟部無效。警局報案,警察說是消費糾紛要找消保官。打1950消保會申訴,說是境外無法可管、說是詐騙要去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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