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由於,政黨補助款為民主國家政黨營運的資金來源,為健全政黨發展、落實政黨政治、促進民主競爭,並減少政黨過度依賴捐款、有貪腐或政商勾結之嫌,維繫政黨的基本財源至關重要,所以設立政黨補助款來幫助政黨發展,然而目前的政黨補助款門檻3.5%太高,導致2016年選舉只有五個政黨可獲得補助,而因為沒有設立天花板,導致資源多的大黨獲得較多選票,以至於政黨補助款也較小黨多出許多,兩大黨一年加總可獲得四億三千餘萬政黨補助款,而三個獲得補助款的小黨每年加總也才一億餘元的補助,政黨補助款無法對小黨雪中送炭,反而使大黨火上加油的制度。
國外案例:
德國政黨只需要0.5%得票率就可以享有政黨補助款(每票0.7歐,400萬票內票數以0.85歐計算,以利小黨),而法國是得票率超過1%就可以獲得政黨補助款(每票1.63歐),日本是有五席以上議員或政黨得票率超過2%(每票250日圓),英國則是需要兩席以上議員(每年編列200萬英鎊,平均分配給各政黨),如此一來才能讓小黨繼續生存。
利益與影響
為了讓小黨能生存,將政黨補助款門檻降低至1%,且避免資源多的大黨,因較有能力獲得較多選票,導致選舉補助款過度資助大黨,所以應仿效德國設立選舉補助款天花板:各政黨每年政黨補助款不得超過兩億元,如此一來可以拉近大黨與小黨之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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