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Pol
已附議461 (尚餘52日)
尚須4539個附議
近年AI影像與影音生成技術快速發展,媒體與廣告業者紛紛導入自動生成內容,用以降低成本或提高產出效率。
然而,這類生成技術缺乏透明標示,導致虛構畫面、偽造影音、錯誤敘事混入新聞與廣告之中,嚴重干擾民眾對事實的判斷,形成「資訊污染」與「假內容真實化」的社會風險。
為確保公民獲取真實資訊的權利,並維護媒體公信力與廣告誠信,建議政府:
利益 :
影響 :
產業成本增加與審核壓力,可透過政府提供真實的圖像、影音檔案庫,減輕中小媒體與廣告公司在視覺產物有示意圖等替代方案。
創作自由與技術應用界線需明確,建議制定「AI生成內容分級制度」,同時建立新聞、媒體與廣告等曝光管道,必須以「真實」為第一原則進行內容曝光,明確區分AI的可實際應用區域。
執行機關需具備AI辨識與監管能力,應培訓專責單位具備AI生成識別技術,並引入公民檢舉與外部監督機制,以確保執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