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科學人
檢核未通過
目前立法院院會審議法案的先後順序,是由程序委員會決定,然而程序委員會的組成是依照各個黨團的席次比例所分配,因此各大政黨便極有可能將其關注的議案排在前面,將其他議案排在後面。然而各大政黨關注的議案未必是人民認為重要的議案,即使是經過黨團協商,也只是符合前兩大黨的利益所關注的議案,很多關乎重要民生問題的法案因此一再拖延,甚至因屆期不續審而胎死腹中,也影響了許多行政院所提的法案的推行。因此,我建議行政院向立法院提案規定立法院院會審議法案的先後順序,以先提案先審議為主。對於重大且緊急的議案,另外設置特殊議案,由程序委員會決定審議順序,但會期內院會審議特殊議案的時間不得超過審議一般議案(非特殊議案)的時間。如此一來,那些不被前兩大黨關注,卻十分重要的民生相關議案才較有通過的可能,同時亦能解決立法院長年法案積累的問題。
1. 可以解決立法院長年法案積累的問題
2. 使不被前兩大黨關注卻十分重要的民生相關議案較有通過的可能
3. 特殊議案的設置保有對緊急議案審核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