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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違規致人於死可處刑期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提議者 里夏

尚須487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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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7-26
檢核
2020-07-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自行撤案
2020-08-16
因交通違規致人於死可處刑期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如因交通違規,如違停、超速、闖紅燈、酒駕、未禮讓行人等交通違規造成人員過失致死,可處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之刑期。

利益與影響

可保障用路人及行人在路上的行車安全,並喝止交通違規的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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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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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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