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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案背景
台灣國高中長期存在「第八節」制度,原意是自願性課後輔導,但在實際校園中常變成:
1.被迫留校的進度課或考試課
2.以「同意書形式化」的方式強迫學生與家長簽署
3.不願意參加者被威脅記過
4.用「課程落後」、「老師為你們好」等理由壓學生
5.學生就算不願意,也因怕遭記過而不敢檢舉
而教育部已規定禁止強制參加第八節,卻仍有許多學校、教師視而不見,本人已無法再坐視不管,因而提出此案。
因此,本提案不是要求改善第八節,而是要求教育部「全面取消第八節制度」並禁止任何形式的課後強制作留。
二、目標
1.廢止第八節制度:取消所有國高中固定安排的第八節課,學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要求學生留校。
2.禁止任何形式的強制留校:包含進度課、段考準備、默寫、補作業、班級活動等,以選擇代替強制。
3.建立具有強制力的執行、檢舉、調查與懲處制度,確保政策是否落實,而不是停在紙上。
4.保護學生免於威脅、報復、記過或精神壓力。
三、政策內容與配套措施
1.法規層級(供參考)
A)教育部修訂相關規範,使「課後時間(第八節等)不得排定任何必修課程或教師要求的課業活動」成為法律並明文規範。
B)任何「以活動、考試、集會、班務名義」強制學生留校,均屬違規。
2.三層防護:定時問卷、匿名檢舉、突襲抽查 (供參考)
A)定時問卷(每月1~2 次)
由地方教育處直送、匿名回收,學校無權攔截或查看原始資料。
問卷內容包含(供參考):
問卷結果將提供教育部與教育局督導。
B)匿名檢舉平台(供參考)
C)突襲抽查(不提前通知)
教育局每月抽查一定比例學校。
抽查項目包含(供參考):
違規者直接列入督導報告,且需提交改善期程。
3.處罰機制(供參考)
第一次違規:學校列入限期改善名單。
第二次違規:校長與相關教師記警告或扣考核。
第三次或屢勸不改:
4.建立學生不受報復的保護制度(供參考)
5.取消第八節後的替代方案(供參考)
四、預期效益
1.徹底減輕學生負擔,恢復正常作息與生活。
2.減少偽裝成「自願」的強制行為,保障學生權利。
3.建立透明、可監督、有懲處的制度,避免政策失效。
4.培養自主學習文化,而非灌輸式延長學習。
5.改善校園環境,減少壓力與師生衝突。
五、結語
第八節制度長年被濫用,讓許多學生身心俱疲,也讓「自願」變成假議題。
教育部的規定若無法落實,就必須採取更強而有力的政策,讓學生擁有真正自由。
是時候終結第八節,還給學生完整的下課時間。
請支持本案,共同推動一個更健康、更人性化的校園環境。
參見上方標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