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U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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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汽車牌照稅是以汽車的排氣量來制定, 但其中3001-3600CC 與更高一級的 3601-4200CC牌照稅都是28220,
4201CC以上的級距都有相同的問題. 既然當初都有特別分級了, 那為什麼要制定相同的牌照稅金呢?
建議將3001-3600CC的稅金降低為21715左右(取上下兩級距的中間值), 其他各級距的金額也依此類推.
利益 :
符合公平原則, 不同級距本來就不該收相同的稅金.
影響 :
該級距國家稅金收入會降低, 但3000-3600CC這個級距的車持有者會變多, 整體稅收也會增加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