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Poin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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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鄰近國家的房屋買賣仲介費,中港日約總價2-3%,韓國不到1%。台灣規定成交總價6%放眼全界也是前幾名,再加上台灣不論房價或是房屋所得比都在全球的前幾名,顯得仲介費高得不合理,一千萬的房子就收60萬仲介費,超過大部份人的年薪。
美國已有集體控訴房仲間聯合壟斷,使其交易不透明的案例,我國應重新檢討房仲行業的合理收費標準。過高的仲介費將不斷墊高房屋總價,增加交易成本,也造成台灣房仲店比超商還多的亂相。
再者,仲介費收費不透明,資訊不對稱,多數人無從得知仲介費的議價空間,使得房仲能夠單方面掌握仲介費的議價優勢,故提議將仲介費也刊載在房屋買賣實價登錄中。
最後,參考內政部辦理包租代管社宅的制度,建議也可以成立公辦房仲的制度,房仲收的仲介費由政府負擔,提供買賣雙方基本的仲介服務,譬如不動產說明書,產權調查及帶看,斡旋等,成交價的談判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望能藉由公辦的低仲介費有效降低市場上仲介費的行情,並重塑產業服務標準,讓能提供高品質服務的仲介更能在產業中發揮。
https://house.ebc.net.tw/flash/8981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320700119-439901
1.降低房地產交易成本以及房價漲幅,買賣變得更容易,買賣方都更有意願交易。
2.仲介費公開,避免房仲聯合壟斷拱價。
3.政府介入仲介市場,重塑產業服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