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lex
已附議3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7個附議
欲投票的民眾須前往設立人臉辨識結合電子投票的系統的投開票所,系統以人臉辨識確認為投票者本人後,登
入電子投票系統,選擇欲圈選的候選人,點選完成投票,或是選擇廢票選項,系統將會出現確認單,讓投票
者再度確認選票是否正確,然後送出確認單,完成整個投票。
台灣身為亞洲最為民主開放的國家,卻仍採用人工投票、計票及開票的方式,曠日廢時,耗費大量人力等問題,因此提出以人臉辨識結合電子選票系統,正確迅速且爭議少:
1. 以電腦直接連線統計票數,減少人力投開票時,浪費的人力和時間成本。
2. 因使用人臉辨識登入,以取代現有的憑身分證確認,不易被盜領選票而有作票之嫌,更加符合現代公民投票公正之精神。
3. 因電子投票具有完全準確的結果,減少因現有的投章不清晰、投票章不易辨認、投票章介於兩候選人間等爭議票,
4. 當候選人提出重新計算選票時,因電子投票具有快速,結果明確的特性,也能節省時間,和無需投入大量人力。